自2011年5月1日,醉酒駕駛行為被納入危險駕駛罪之后,代駕服務行業獲得空前發展。然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代駕服務行業存在無統一收費標準、無規范合同、無從業資質限制等三方面問題,容易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我國目前尚無行政管理部門對代駕服務行業進行監管,整個行業收費無統一標準,有的代駕服務收費畸高,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北京為例,20點至22點,10公里以內酒后代駕最低報價50元,最高報價80元,最高報價比最低報價高出60%。代駕服務多采取口頭合同方式,對代駕服務合同條款約定不夠明確。發生糾紛后,消費者維權往往缺乏依據。此外,由于缺乏相關規定,代駕服務的從業資質缺乏限制。一方面,代駕服務從業機構多以其他相關行業注冊或由其他相關行業兼營。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這些隨意設立的代駕服務機構或個人經營者賠償能力有限,導致消費者不能獲得充分賠償。另一方面,代駕從業者魚龍混雜,部分從業者趁消費者酒后意識模糊之機,進行人身侵害,或盜竊物品。
針對上述問題,朝陽區法院法官建議:明確代駕服務行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統一行業收費標準,制作代駕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設定準入標準等多措并舉,規范代駕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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