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就出現了這樣一個案例,一小車司機因等紅燈未避讓救護車,交警依法對司機處以罰款1000元,記3分的處罰。小車司機覺得很冤枉,闖紅燈會被罰,不避讓救護車也會被罰,那究竟該怎么辦才好呢?有不少網友也對該處罰提出質疑:“特殊情況是否要特殊對待,不能一味的以罰代管。”
首先說,交警這么處罰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我國的交通安全法有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駕駛人未按規定讓行,將被扣3分。不過這位小車司機忽略了一點就是,這條法規同時也規定了因避讓特殊車輛不得不壓線、逆行,從而產生的“違章”是可以申訴撤銷。
為了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各位老司機都來看看哪些違章是可以申訴撤銷的吧:
同一時間、地點重復拍攝
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被重復拍攝,車主在收罰單的時候要仔細觀察,很容易發現是否重復錄入。車主只需要按照申訴流程即可申述,待交警在查明原因后就會撤銷多余的違章。當然車主還是需要為第一次違章買單。
機動車車牌被套用
查詢違章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車輛違章不是自己造成的,那么你的車牌可能被套牌了,可直接到交警部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處罰。遇到這種情況,駕駛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證明這個違章不是你犯的。如果套牌車和你開的車不是同一款車,只要帶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主身份證、車主駕駛證和涉案車輛到場拍照取證即可;如果套牌車與你同款,則需要證明被拍違章時,你的車輛不在違章地點,這時候停車票、高速收費票、監控錄像等都有效。
協助偵察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
突發事件中司法機關單位使用你的車輛抓捕嫌疑人或者偵查破案而出現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可以到交警部門申請撤銷違章處罰。
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如果車輛發生被盜事件,被盜后你需要馬上報警,除了立案偵察確保車輛早日追回,另外也方便交警處理這段時間發生的違章記錄,如果在報警之前就已經有違章記錄產生,也需要向交警大隊申請復議,請求撤銷處罰。
交警指揮下的“違章”
該情況容易出現在擁堵路段,如果你正好碰到有交警指揮疏導,那么你肯定要先服從交警的指揮。而且該情況下,由交警為緩解擁堵等情況指揮車輛通行時造成的違章,不會被錄入到違章系統中。如果因為當時的照片不清晰導致檢錄違章時未能識別時,車主可以到所屬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提出復議,消除該違章。
避讓特殊車輛執行任務等造成的違章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中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這個時候你為了避讓它們而不得已壓線、掉頭、逆行等違章,可申訴。
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后錄入的違章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該車已不在原機動車主人名下后發生的違章,原機動車主可申訴。
避讓故障、事故、違章車輛的壓線行為
①為避讓其他拋錨車輛的壓線行為,違章可申訴;②為避讓違章非機動車輛、違章停放車輛的壓線行為,違章可申訴;③為避讓前方事故車輛的壓線行為,違章可申訴。
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記錄資料不清晰
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是處罰的依據,所以資料必須要清晰、準確地反映機動車類型、號牌、外觀等特征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若車主查詢到的違法記錄資料不清晰,也允許申訴。
信號燈故障
因為交通信號故障而造成的違章,比如不變燈、燈光交替錯誤等,如果因為交通信號燈的故障造成違章,可以進行申訴。你需要證明的是當時信號燈的確是壞了,最好的辦法就是錄視頻或者用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來。
那么如果遇到上述情況,應該如何申請撤銷呢?
交通違章行政復議屬于行政復議的一種。車主對公安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作出的裁決有疑問,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天內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機關在接到申訴后60天之內作出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