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
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實現全國“一證通考”。
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對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將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由15個擴大到120個,車輛在試點城市間轉籍的,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申請,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管所提取檔案、查驗車輛,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在已推行汽車全國通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摩托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同時,對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切實減輕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車主檢車負擔,助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